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纸张、塑料、金属、纺织物、电器电子产品、玻璃等。
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,包括废电池(普通碱性电池除外),废荧光灯管(日光灯管、节能灯等),废温度计,废血压计,废药品及其包装物,废油漆、溶剂及其包装物,废杀虫剂、消毒剂及其包装物。
餐厨垃圾,是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、餐饮服务、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,以及农贸市场、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腐烂蔬菜瓜果、腐肉、碎骨、蛋壳、畜禽产品内脏等。
其他垃圾,是指除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。
鼓励将可回收物卖入废品回收系统,或交投至两融合服务点,或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;
严禁将有害垃圾投放到其他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。